一、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廢水處理
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的廢水主要為設備和攪拌機清洗廢水、運輸車輛清洗廢水、場地清洗廢水及生活 污水。對設備、車輛進行清洗時,在專門的清洗平臺上進行,后由平臺四周的水渠收集 至沉淀池沉淀回用,場地的沖洗廢水由場地四周的水渠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回用。
1、廢水處理措施:設備清洗水、運輸車輛清洗廢水和場地清洗廢水經設計的沉淀池收集后,上清液流入到清水池,然后在泵的作用下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攪拌機,經物料混合,進入產品。
2、 如遇暴雨天氣時,大量雨水沖擊地面時會產生含水泥和細沙廢水,直接外排會污染評價區域周邊水環境,建設單位應設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初期雨水的收集沉淀處理,經沉淀后回用于生產。廢水沉淀池沉渣經傾斜式沉淀池沉淀后,沉渣由人工清理至池沉淀干化區,干化后,經砂石分離機處理后回用于生產。
二、環境空氣影響分析
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生產所產生的廢氣污染物排放主要為筒倉粉塵、攪拌倉粉塵、運輸揚塵。
(1)筒倉粉塵: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生產用粉狀原料進料過程中筒倉頂部排氣口會產生一定量的粉塵,產生的粉塵通過連接在排氣口上的倉頂除塵器處理后排放。各原料筒倉頂部呼吸孔分別加裝倉頂布袋除塵器(脈沖除塵器),除塵效率可達到99.5%以上,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04)中相關標準要求。
(2)攪拌粉塵:攪拌機配料時會產生粉塵,攪拌機進料口處自帶除塵器,使攪拌機配料產生的粉塵達標排放,其除塵效率可達 99.9%以上, 能 滿 足 《 水 泥 工 業 大 氣 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 》 (GB4915-2004)中相關標準要求。
(3)無組織粉塵影響分析:無組織粉塵主要為運輸揚塵,粉塵量約為 0.136t/a。根據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外排大氣污染物特點,對項目場地無組織粉塵采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 境》(HJ2.2-2008)中的估算模式進行計算。項目的水泥等粉狀物料運輸過程中采用密閉運輸方式,盡量減少對道路兩側居民等的影響。
三、噪聲污染
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噪聲源主要為攪拌站噪聲和攪拌車輛噪聲。據同類企業現場監測數據可知,設備投產后最主要的噪聲污染源是攪拌主機噪 聲、混凝土罐車行駛噪聲、皮帶輸送機噪聲和罐車輸送水泥噪聲,以上噪聲疊加后噪聲源強 80.16dB(A),混凝土攪拌站模式:根據噪聲傳播規律可知,從噪聲源到受聲點的噪聲總衰減量,是由噪聲源到受聲點的距離,空氣吸收、綠化帶阻滯及建筑屏障的衰減綜合而成。
最大噪聲源在距離噪聲源 15 米處低于 60dB,可滿足《工業 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 類標準要求。
混凝土攪拌站項目 100m 范圍內無居民點,可保證運行中噪聲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較大影響,為了確保廠界噪聲控制在《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限值內,建議項目擬采取以下噪聲防治措施:
(1)混凝土攪拌站進行密閉,并對噪聲進行減振處理;
(2)原材料運輸車行駛噪聲采取加強車輛的保養維護,保持正常運行,降低噪聲, 駕駛員平穩駕車,廠內禁止鳴笛;
(3)原材料裝卸作業噪聲和罐車輸送水泥噪聲采用控制車速,設減振墊,合理選擇 運輸時間;
(4)皮帶輸送機噪聲采用將傳送帶密閉,進行減振處理;
(5)加強廠區綠化,可選用高大闊葉植物,凈化美化環境;
(6)項目夜間 22:00-6:00 禁止生產。
采取以上措施后,廠界噪聲晝間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12348-2008)中 2 類標準規定。
四、固體廢物污染措施
混凝土攪拌站項目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由專用暫存池儲存,可回用于生產。沉淀池沉渣主要為砂子等可回用的材料,因此沉渣收集后回收利用。